移动鼠标...
创意阐述:
背景: 将原本的站内搜索功能作为传播诉求的主角推到前台。
将以“ 商品 ”为诉求元素转变为以“ 商品搜索功能 ”为诉求元素。
将以“直接诱导受众产生购买行为”为目标转变为以“诱导受众产生搜索行为”为目标。
目的: 带来更多新用户,通过他们的搜索行为,拉动新 UV。
创意:将搜索框物化为创可贴和停车栏。表示通过淘宝的搜索可以“比价”,从而避免花冤枉钱。给用户带来真正的实惠;大头篇从直观的后果出发,提示受众购物不要脑子一热做冤大头,购物前要多多比较。
@ 2010-01-06 08:59:02 更新 | Top